环境标准体现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它的制订要充分体现科学性和现实性相统一,才能既保护环境质量的良好状况,又促进国家经济技术的发展。(一)、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标准中指标值的确定,要以科学研究的结果为依据,如环境质量标准,要以环境质量基准为基础。所谓环境质量基准,是指经科学试验确定污染物(或因素)对人或生物不产生不良或有害影响的zui大剂量或浓度。例如,经研究证实,大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超过0.115mg/m3时对人体健康就会产生有害影响,这个浓度值就是大气中二氧化硫的基准。制订监测方法标准要对方法的准确度、精密度、干扰因素及各种方法的比较等进行试验。制订控制标准的技术措施和指标,要考虑它们的成熟程度、可行性及预期效果等。(二)、既要技术先进、又要经济合理 基准和标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环境质量基准是由污染物(或因素)与人或生物之间的剂量一反应关系确定的,不考虑社会、经济、技术等人为因素,也不随时间而变化。而环境质量标准是以环境质量基准为依据,考虑社会、经济、技术等因素而制定,并具有法律强制性,它可以根据情况不断修改、补充。 污染控制标准制订的焦点是如何正确处理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之间的矛盾,标准要定在*实用点上。这里有“*实用技术法”(简称BPT法)和“*可行技术法”(简称BAT法)两种。BPT法是指工艺和技术可靠,从经济条件上国内能够普及的技术。BAT法是指技术上证明可靠、经济上合理,但属于代表工艺改革和污染治理方向的技术。环境污染从根本上讲是资源、能源的浪费,因此标准应促使工矿企业技术改造,采用少污染、无污染的先进工艺。按照环境功能、企业类型、污染物危害程度、生产技术水平区别对待……这些也应在标准中明确规定或具体反映。(三)、与有关标准、规范、制度协调配套 质量标准与排放标准、排放标准与收费标准、国内标准与标准之间应该相互协调才能贯彻执行。(四)、积极采用或等效采用标准 一个国家的标准是反映该国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水平。积极采用或等效采用标准,是我国重要的技术经济政策,也是技术引进的重要部分,它能了解当前先进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文章由华晨仪器整理。